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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3-11
发布者:小K
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的编制工作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22年4月6日。
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: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公示反馈)。
公示时间:2022年3月8日-2022年4月6日
联系电话:010-68205261
附件:
1.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
2.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3.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2022年3月8日
长沙(总部)唐小姐
Tel:0731-85837283
手机:15367489969
石家庄(分部)刘先生
Tel:0311-69030155
手机:19931158488
成都(分部)黎小姐
Tel:028-64731852
手机:17358566068
苏州(分部)刘老师
Tel:0512-88968107
手机:15051692214
深圳(分部)程小姐
Tel:0755-28377534
手机:13322932440